漫畫/任筱
  紅網長沙縣站4月22日訊(星沙時報記者 楊婧璜) 近日一則“工程師小劉加班190小時後猝死家中”的消息,繼華為和普華永道兩位年輕員工加班猝死事件後,再次引發人們對“過勞死”的關註。醫生提醒,若出現頭痛、胸悶等癥狀應趕快休息。長沙縣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負責人則表示,每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。
  小劉的遭遇被媒體報道後,很快被多家媒體的微博轉載,評論中不少人都來曬自己的加班時間。“十二女喬”說:“上周記錄10小時,感覺自己好幸福!”“手機用戶2671075410”說:“我校老師一個學期要加班600多個小時!”“幾乎每個周末都有一天在加班狀態。”在星沙某企業工作的小文告訴記者。每一句感慨後面,都是一個個努力工作而輕視了健康的人。
  醫生:過度勞累促發心血管疾病
  據報道,“小劉不抽煙不喝酒,身強體壯”。警察已初步認定,小劉是猝死。但小劉是否有疾病,報道中並沒提及。
  “真正害死人的不是過度勞累,勞累只是促發因素。” 星沙醫院醫務科科長黃殿鋒醫師說,身體長期處於勞累狀態,對心血管會產生直接影響,容易引起心律失常等問題。
  醫生提醒,長期工作後出現頭痛頭暈,可能是血壓升高的表現。另外,心肌缺血最直觀的表現是胸悶和胸痛。如果出現這些癥狀,要趕緊休息。若頻繁發生,應立即到醫院就診。
  除了身體信號,黃殿鋒認為不良心理狀態也值得警惕。各種壓力對人的心理打擊很大。過勞死,其實是一種“身心交瘁”的結果。“疲勞也好,頭暈也好,身體的各種癥狀都是一種信號,提醒你該休息了。”黃殿鋒說。
  法律:每月加班不得超36小時
  據長沙縣勞動監察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,《勞動法》第四十一條規定,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,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,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;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,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,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。
  網友“小沙粒子兒”在評論中吶喊:“小劉的工資條顯示,3月連續工作31天,加班時間190個小時。如此加班,工資也不過4244元!我的加班時間約十八個小時左右,也沒給過加班費!這個怎麼算?誰管得了?”
  《勞動法》管得了!據悉,《勞動法》第四十四條規定: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,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;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,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;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,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。  (原標題:“過勞死”頻發引關註每月加班不應超過36小時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re61rewtu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